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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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在如下几种具体情况下,可依法申请变更抚养权利:首先,如果父母双方能通过自主协商达成一致共识,从而调整其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其次,当抚养权的承担者因患上严重疾病或遭受身体伤害导致无能负担继续抚养子女的责任,亦或是未能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时,此时便可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在育儿过程中,如果抚养方因重病、受伤而无法履行抚养职责,或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如虐待、遗弃),或者共同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害,那么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此外,如果孩子年满八岁,愿意跟随另一方,并且对方的条件适宜,也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监护权可能因监护人行为失当、无法履行职责、严重侵犯被监护人权益而调整。如监护人行为危及被监护人生健康或财产安全,可能导致监护权转移。即使非直接抚养方,仍有法定抚养费支付义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问题,可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裁决。

我国法律允许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执行中,通过协商解决履行问题。合理合法的情况包括:1)双方自愿,无损第三方权益;2)环境大幅变化,经充分沟通调整;3)自然灾害或外部原因导致合同难履行;4)配合国家法律或政策变更,调整条款;5)劳动者健康或能力变化,需重新审议合同约定。

不满两岁的幼童监护权一般归母亲;年长儿童监护权归属取决于父母协商,争议交由法院裁决。监护权变更的关键因素包括:一方有重大疾病或残疾影响照顾、虐待儿童或对孩子健康构成威胁、八岁以上孩子自愿选择与他方同住且对方具备抚养条件,以及其他合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