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先,有
担保的债权行使的是别除权,其实质是一种个别清偿,所以有担保的债权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次,无论有无财产担保,均应接受
债权人会议的审查,只有经过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方可依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所以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必须申报。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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