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刘莳恩律师,女,法学学士,现为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物业纠纷,民间借贷,工伤、职业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各类合同纠纷。在执业过程中,刘莳恩律师秉承认真负责、诚实守信、敬业尽责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刘莳恩律师通过实践不断学习成长,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熟练地处理各类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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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带责任人追偿权的法律规定综述关于连带责任追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凡经依法定程序确认并肩负着共同连带责任的群体,其中任何一方均拥有请求其部分或全部成员承担相应责任的合法权益。各连带责任人应依据各自所承担责任之大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份额;若在难以确定各方责任具体大小的情况下,可采用平均分担各方面责任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实际承担责任超出自身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他们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提出追偿要求。

连带责任追偿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立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条文规定,当共同侵权人代替主要还款责任人履行了债务负担或者共同侵权人在对外承担的责任超出其自身所应承担的那部分份额时,他们有权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追偿权益。此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由主要还款责任人或其他共同侵权人偿还相应款项。此项裁定不得进行上诉,但可向上诉法院提出复议申请一次。

连带责任人在清偿债务后,是否有权行使追偿权在连带责任的法律关系中,如果某位连带责任人实际上所承担的责任超过其自身应负的份额,那么他有权利要求其他连带责任人对其进行赔偿或补偿。然而,连带责任人在主张这种追偿权利时也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义务后能否直接追偿在履行保证义务并为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若未与当事人单独达成协议,连带保证人是具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该部分责任之权的。连带保证人可在其所承担之保证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类似于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之权利。但此种权益的行使,不得损害债权人自身的利益。

探讨买卖合同挂靠人应否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在涉及买卖合同的挂靠事项中,法律一般会约定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为承包方以及挂靠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更加详细地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和挂靠方签署的挂靠协议被认定为无效,这意味着他们各自需要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同时,买卖合同对双方的资质条件并未设立特殊要求,只要具备相应辨别和判断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合法注册成立的公司皆可签属并执行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