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立即咨询
向检察院申请立案侦查监督申请书包括的内容有标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详细信息,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及申请人的名字。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侦查监督,监督的对象当然就是负责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了,申请书的写法也特别简单。

1.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它不是第1、第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

第一条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适当调整了申请再审管辖一律“上提一级”的规定。现行民事诉讼法于1991年4月9日通过,并于当日公布施行,根据1991年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2、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3、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的,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