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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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关键差异在于1.犯罪结果上存在显著差异:未遂的情况乃指行为人实施犯罪,但未能达成预期的犯罪目的;然而,已然既遂的情形下,则是指行为人成功地实现了其所欲达成的犯罪目的。

没有区别。“杀人”从字面上来看就具有主观故意,法律上没有过失杀人的叫法,刑法规定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过失杀人,因此,“杀人”在正常理解的情况下,都是“故意杀人”。

没有区别。“杀人”从字面上来看就具有主观故意,法律上没有过失杀人的叫法,刑法规定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过失杀人,因此,“杀人”在正常理解的情况下,都是“故意杀人”。

犯罪未遂与既遂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结果不同,前者意图未达,后者目标实现;二是定义上有差异,前者因外部因素失败,后者行为彻底;三是量刑轻重有别,未遂常从轻处理,因法律条文和情节判定。犯罪未遂未造成完整结果,而犯罪既遂则是恶意预谋的完全实现。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而故意杀人(未遂)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利。2、犯罪的目的不同: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只想伤害他人使其健康受到损害,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故意杀人(未遂)罪,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和杀人既遂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