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如果可能
被起诉的
刑事案件当事人被释放了、且也收到了检察院寄送的
不起诉决定书,那么可以认为检察院作出了不
起诉的决定。
2、案件的受害者没有收到了检察院寄送的不起诉决定书,可以认为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3、如果查封、扣押、冻结可能被起诉者财物的机关,收到了检察院下发的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通知,那么也可以认为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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