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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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批准文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书罪,既遂影响重大。刑法规定:一般违法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2万-20万;情节恶劣者,刑期三年以上十年下,罚金5万-50万。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伪造、变造、转让相关证件,将面临刑事处罚。个人犯罪,如情节轻微,可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款(2万-20万);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罚款上限提高至50万。单位犯罪则对企业进行罚金,对直接责任人执行个人刑罚。

擅自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将受法律追诉,定为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情节较轻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二至二十万元;情节恶劣者,将面临更重刑罚。

我国法律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设定了最高三年徒刑和二万至二十万元罚金的惩处。而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如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范围在五万至五十万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