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财产信息可考虑三方面因素:
1、应秉持
刑法的谦抑性。不能以要包含涉及财产的信息,就当然认定为该罪所指的财产信息。比如中介公司非法获取公民个人的房贷金额、房产面积等信息,虽然是涉及公民财产的信息,但如果将这些信息均认定为“财产信息”有违刑法的谦抑性。
2、应考察对公民个人的影响度。认定“财产信息”,应当充分考虑与刑法评价的其他
个人信息的匹配度。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
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属于
情节严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因此,如果泄露的财产信息足够对公民个人造成影较大影响,侵害其人身或财产安全,就应当作为财产信息予以认定,如大额存款、房产位置、巨额中奖、
遗产分配、股票基金、海外资产等。
3、应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察。办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过程中会遇到各种不同类型的财产信息,应当遵循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本意,结合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综合侵犯公民的该项财产信息类型、数量、犯罪手段、造成的后果等来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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