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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和社保冲突吗?

时间:2025.05.14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保险纠纷 阅读:1070人
律师解析:
1.农村医疗保险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是冲突的,不能同时享受两项医保待遇。
2.除此之外,在进行医疗保险报销的时候,医院的发票也只能用于在两者之间的一方进行报销。通常情况下,两者都缴纳了的话,建议是可以停掉农村医疗保险,毕竟农村医疗保险是属于每年缴费的,不存在费用转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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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冬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王晓冬,男,1987年9月26出生,汉族,现任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侵权案件部部长,执业律师。 教育经历: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天津医科大学 医学人文科学系法学专业学习。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法学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 充分运用医事法学的医法结合的优势,处理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执业过程中,引导患者及医护人员理性维权。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起到良好的沟通桥梁的作用。使患者理解医学科学特殊属性,心理预期趋于合理。同时指出医疗机构存在的不足及依法需要改进的地方。处理的医疗案例几乎涉及全部天津市三级医院。另外也涉及黑龙江、辽宁、北京、河北、河南、内蒙、山西等省市医疗机构。累计解决医疗纠纷2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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