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
江斌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认真,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大量刑事和民商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快速的抓住案件争议焦点,有效的提出案件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其中典型刑事案件有:丁某诈骗案件,经有效辩护,公安机关终止侦查案件;王某收买信用卡信息罪中,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王某是唯一一个被宣判缓刑;潘某诈骗案,通过和公安机关有效沟通,成功取得被害人谅解,减小诈骗数额,从而在案件量刑上取得重大突破。 民事案件有:智某公司人格否认案件,一审判决承担责任,二审本人代理后,成功改判智某不承担责任,避免智某承担近260万的债务;黄某劳动争议案件,一审判决公司违法解除,有效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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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很多情况下罪犯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个大概念,下面分了好多小罪名。要是有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比如纵火、爆炸、扔危险物质,对公共安全损害特别大,社会影响特别严重,那裁判机构就可能根据《刑法》规定,给罪犯加上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限问题,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供参考。具体而言,除了参照刑法第五十七条所作的特别说明以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长通常在一年至五年之间不等。若被告被判定须同时接受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那么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等同于管制期限并严格同步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之期限,应在一年以上两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政治权利的丧失时间通常在一年至五年之间。若判决结果中包含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定,其具体期限将依照法律规定确定,但原则上不会超过一年至五年这个区间范围。在实践操作中,对于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案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与管制的期限相匹配,并需同步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之执行程序1. 施加管制与判别刑期的,都是由监狱管理部门负责执行。依据相关法规,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监狱管理机构有权依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措施。2. 被判处拘役或管制等主刑的罪犯,其附加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则应当由执法权限相对较窄的公安机关进行执行。因此,此类犯罪者的社会权益被剥夺后的维护和保障,也将由公安机关来承担相应职责和责任。

政治权利被剥夺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对于那些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违法者而言,他们的刑期是从刑罚执行完毕或是获得批准的假释日期开始起算的。在这些人需承担刑事责任之际,可能会附带地被剥夺部分或全部的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