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危险驾驶罪主要包括四种行为:一是在驾驶过程中,超速、飙车等竞速行为,情节恶劣的;二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只要驾驶者有上述行为,都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在何种情形下能够获得减刑针对涉酒驾驶类型危险驾驶犯罪裁量情节的设定及使用之探讨,以下几种情况,可考虑适用减轻处罚原则进行处理:(1)犯罪嫌疑人以往驾驶记录优良,无任何违规违法行为;(2)其驾驶行为发生于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其他交通流量相对较少的地段与时间段内;(3)驾驶距离较短,例如仅为车辆启动阶段、停放在公共停车场等情况;(4)当犯罪嫌疑人意识到自身无法安全驾驶时,能够立即停止相关行为;(5)主动积极地对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关于犯下危险驾驶罪名的被告,通常会被执行刑事拘留措施。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被判定为危險驾驶罪,并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严厉惩罚:1、明知自身处于醉酒状态,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进行追逐竞赛行为。3、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4、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严重超过额定载客量或行驶速度。

驾驶犯罪行为的判定界限以下是在道路环境下驾驶机动车可能会触犯危险驾驶罪的几种情形:首先,如若追逐竞驶的行为达到了情节恶劣程度,将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其次,醉酒驾驶机动车也同样被视为犯罪行为;第三种情况则涉及到校车运营以及客运服务领域,即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最后一种情况则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危险驾驶罪在何种情况下将实施逮捕若所犯之危险驾驶罪行符合逮捕之法律规定,则将会被批准进行逮捕行动。逮捕的前提为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存在充分证据证实其已触犯刑事犯罪行为;预计可能因该行为而面临严重违约并应处以罚款以上刑罚;虽已采用保证金方式加以审查,然此种方法仍不足以防范进一步社会危害事件之发生;当涉嫌人所涉之危险驾驶罪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时,检察机关将有权决定是否对其进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