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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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即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面临拘留。根据《刑法》规定,醉驾者将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在定罪方面,不会因为是否造成伤亡而有所区别,而是基于醉驾这一行为本身的严重性来判断。在量刑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初犯、配合度等,但总体来说,醉驾肇事者获得免拘的机会极小。

酒后驾车撞车但未伤人,是否能判缓刑,这要综合多方面来考虑。首先,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罚款。但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风险,且对社区没有严重影响,那么可能会被判缓刑。然而,如果因为醉酒导致了较大的财产损失,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比如曾经因为酒驾而受过处罚,那么被判缓刑的概率就会比较低。最终的结果,还是要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衡量。

喝完酒开车与他人的车发生碰撞后逃逸,就算没伤到人,也是性质恶劣、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不仅会让自己陷入危险,还会让别人处于危险之中,是对法律和社会秩序的公然挑衅。酒后开车已经是违法了,逃逸更是对责任和道德底线的践踏。我们必须坚决抵制这种行为,一起维护交通安全和社会和谐。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