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
马涛律师简介 马涛律师,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优秀律师奖获得者,执业时间超过16年,是一位在民商、刑事领域享有盛誉的资深律师。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国际注册高级财富管理师(SFWVM)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等多项专业资质,多年的实践为马律师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马涛律师精通中文和英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尤其在复杂民商纠纷和刑事案件中表现卓越。 在执业生涯中,马涛律师始终秉承专业创造价值的执业理念,持以“客观、公正、文明、尽职”的态度,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原则。他坚信,法律不仅是维护权益的工具,更是推动社会公平的基石。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案情洞察力,他成功代理了多起江苏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较好效果,赢得了广泛赞誉。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个人百姓,马涛律师都以高度责任心和同理心,为每一位委托人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确保合法权益最大化。 在执业经验与专长方面,马涛律师在民商和刑事领域屡创佳绩。例如,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他成功帮助当事人追回借出资金九十余万元;在涉及非法集资的复杂案件中,他通过精准辩护,驳回原告起诉,获得法院支持,有效维护了委托人权益;在债权转让事务中,他助力当事人连本带息收回借款145万余元;另一起案件中,他帮助追回借款122万元及相应利息,展现了卓越的执行力。在刑事领域,一宗涉嫌猥亵案中,量刑建议为两年,但经马涛律师的专业介入与有效辩护,法院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仅七个月,充分体现了他对刑事辩护的深刻理解和实战能力。 马涛律师以激情与专业并重的方式,持续深耕法律前沿,致力于为企业客户提供风险防控和纠纷解决策略,同时为老百姓提供贴心法律支持。如果您正面临民商或刑事法律问题,欢迎联系马涛律师,他将以丰富的经验和坚定的信念,为您保驾护航,共创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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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全额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缔结之前,由单方面足额出资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将不再被视为共同财产。关于财产的归属问题,即究竟属于个人所有抑或是夫妻共有的范畴,需要依据您们双方所拥有的具体财产信息进行判断和确认。通常来说,在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前购买房产,并且在婚后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该房实施翻新改造的话,那么应当按照房屋的实际状况,兼顾考虑到子女及女方的权益因素,由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因此,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通常会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个人财产如因自然原因产生价值提升(即我们通常理解的“增值”),除非是基于孳息或者自然增值的因素之外,其余都应该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然而,对于房产这类特殊的财产而言,如果其在婚后产生了增值,那么这种增值应该被视为自然增值,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但若双方在婚前已经达成协议,则另当别论。

1、关于结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答案并非全然肯定或否定。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以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类型的收入,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享所有权。

此种情况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其应视为一方当事人之个人资产。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存在以夫妻共同收入进行还贷的情形,则共同偿还的款项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可依法予以分割处置。实践中,婚姻登记中的一方当事人在婚前签署了不动产购买合同,并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以及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