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王晓冬,男,1987年9月26出生,汉族,现任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侵权案件部部长,执业律师。 教育经历: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天津医科大学 医学人文科学系法学专业学习。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法学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 充分运用医事法学的医法结合的优势,处理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执业过程中,引导患者及医护人员理性维权。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起到良好的沟通桥梁的作用。使患者理解医学科学特殊属性,心理预期趋于合理。同时指出医疗机构存在的不足及依法需要改进的地方。处理的医疗案例几乎涉及全部天津市三级医院。另外也涉及黑龙江、辽宁、北京、河北、河南、内蒙、山西等省市医疗机构。累计解决医疗纠纷2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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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与衡量标准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医疗费用,该项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依照医疗事故对患者人身造成伤害并接受治疗时实际产生的所有费用总和为准;其次,误工费和护理费作为附加的相关费用也在考虑之列,其依据通常为相关个体或家庭因医疗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或雇佣佣人照顾病人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第三个项目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这些开支皆是由于医疗事故引发的,需要为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支持与协助;此外,还应该包括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以及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等;最后,对于死亡的当事人来说,需要额外支付丧葬费以及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为了保障其家人能够舒适地处理丧事,还需承担一定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以及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特别要强调的是,医疗费的金额以医疗事故对患者带来的人身伤害及予以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治疗费用作为衡量标准。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罪犯被判处刑事制裁后,仍需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索要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能替代或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是必须赔偿的。罪犯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得负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包括了受害者因伤造成的物质损失,而医疗费用作为实际的经济负担,是物质损失的重要组成部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医疗纠纷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对医疗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不直接向患方赔偿,患方也不能向医务人员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