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期满且解除措施后,要是出现法定情况,是可以通过执行异议来解决的。期满了可不代表案件就结束了。在之后的司法程序里,当事人要是觉得执行措施有问题或不合法,能依法提出执行异议,这样能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个机制就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啦。

不停止。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审理和处理执行异议的期限为:异议审查15日内,异议办理1个月内。法院收到异议后,办事人员应在15天内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通常1个月内完成审查。如需延长时间,办事人员应在期限结束前3天向上级领导申请。

本条约自和解协定失效两年后终止。司法诉讼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自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天起算。如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每期履行最后一天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当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有充分理由的异议时,可申请法院中止执行,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均有权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如书写困难,可口头表达并由书记员记录。异议需明确阐述理由并提供证据材料,法院会依法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