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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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一般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两方面。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比如物品的损毁价值,以及间接损失,比如未来的收益损失。精神损失赔偿则是对受害者所受精神折磨的一种补偿。赔偿需遵循预见原则,即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到的损失。而且,如果受害人也有过失,那么侵权责任可以减轻。

损害赔偿原则通常在侵犯权益或违约导致损失的情况下适用。不过,只有较为轻微的精神伤害才会适用,比如一般性的情绪低落,如果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可能无法获得赔偿。此外,未预见且无法合理预测的损失,通常也不会被算在赔偿金额里。

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事宜时,一般来说,赔偿范围不包括受害人故意导致自身损害的情况。这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即受害人故意导致自身损害,他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损害完全是由第三方的过失引起的,那么加害者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仍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在违约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和转售三方面的利润损失。生产利润损失是指因为违约,导致生产受到阻碍,实际产生的利润减少;经营利润损失是指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应该得到但没有得到的利润;转售利润损失则是指由于对方违约,导致无法转售商品或服务,从而未能实现的预期利润。

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涵盖实际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实际损失主要包括履约成本,而预期利益损失需要根据合理预见和评估来确定,它指的是合同正常履行后本应获得的收益减少。这两者共同界定了赔偿的范围,以确保受损方得到全面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