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第一,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对方时不具有约束力;
第二,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而要约邀请可以不明确;
第三,对象不同。要约针对的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勘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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