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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的简单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5.05.13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类鉴定 阅读:1464人
律师解析:
1、仅造成当事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轻微伤依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执行;
2、仅造成财产损失的案件;
3、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有争议或是对之无争议但不能达成和解协议;
4、因无牌照、无检验合格或保险标志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5、运载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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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儒律师

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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