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是否定的。需明确的是,房屋拆迁补偿面向的是房屋所有权人,而非户主。即使房屋所有权者并非户主,他们仍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尝。所谓“拆迁补偿”,实际上是指拆迁方对于被拆除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所支付的经济赔偿。在农业用地的征地及房屋拆迁过程中,通常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操作。若无特殊原因,拆迁费用则直接发放至户主本人手中,由其自行进行处置安排。

房屋拆迁赔偿面向房产所有权人,与户主身份无关。补偿以户为单位计算,通常授予户主,但户主需合理分配。若分配不当,妻子和子女有权提起诉讼。赔偿依据房屋市场价值和评估价格确定。

一般拆迁是以户为单位,没有特殊的情况都是给户主的,再由户主给其他的人进行分配,在拆迁时就会按当地的补偿政策给予补偿费,只要所给予的补偿与当地的条件相符合,那么就不会引起纠纷。

宅基地拆迁一般只要户主签字就可以,也就是说,如果是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迁的,只需要房屋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所有权人和行政机关之间予以协商即可,拆迁的公告以及相关的协议书都只需要由房屋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所有权人签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