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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是哪些?

时间:2026.04.28 标签: 公司经营 兼并收购 阅读:822人
律师解析:
收购和并购的不同点:
1、在并购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并购后,并购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并购多发生在被兼并购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4、并购和收购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兼并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而收购仅仅取得对方控制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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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丘敏律师

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

丘敏律师,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东莞市律协公司法律专委会秘书长,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在东莞执业16年。专注经济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四大领域,代理过大量疑难复杂案件,深谙商事仲裁规则与本地司法实践。擅长高净值人士离婚的复杂资产分割、家族财富规划,刑事各阶段精细化辩护,以及企业全流程法律服务与股东争议解决,也善于以非诉方式化解各类纠纷。带领团队代理数千宗案件,秉持专业、敬业、高效理念,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为客户精准制定法律方案,全力实现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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