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尹艳华律师,女,中共党员,现执业于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716201211239306,合伙人,副主任。被评为滨城区优秀律师,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免于起诉、从轻判决等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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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个第十七条,它说,只要是已经过了14岁生日,还没到18岁的小朋友犯了事儿,那就得稍微轻点或者干脆减掉一些惩罚。然后,还有那个第二百三十四条,这可是讲的故意伤害罪的具体判罚标准。要是有个14岁到18岁之间的孩子,故意去打伤别人,而且打得特别狠,比如把人家打成重伤这种情况的话,那这个小朋友可就要倒霉咯。他可能要坐牢,判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哟。

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因交通肇事等罪行而被指控,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在现行法律中,他们尚未达到法定完全负刑责年龄。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年满十四岁以下的犯罪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若该年龄阶段的犯罪者实施了故意伤害等重大犯罪行为,虽然通常不会面临刑事审判,但其法定监护人则可能需要承担起加强对其监管、教育的责任,并且有义务向受害方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这种处理方式充分彰显出我国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坚守教育、感化以及挽救之基本原则。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格规定,对于行为时年龄尚未达到十四周岁的少年犯罪人员,依法不负担负刑事责任的法律义务。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若一名少年犯罪者尚未年满十四周岁,他们都将无法因为触犯抢劫罪而承受刑事处罚。然而,尽管如此,国家仍会为这些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教育、矫治以及救助等多元化的援助措施,以期协助他们顺利地重返社会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的规定,对于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犯罪者,将免于承担刑事责任。换言之,即使一个孩子在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纪之前,实施了诸如绑架等严重犯罪行为,也无法受到相应的刑法制裁。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对于刑事责任年龄有明确的划分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