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联(昆山)律师事务所
苗艳律师,上海中联(昆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业务。代理多起刑事辩护案件,成功代理了不起诉案件、缓刑案件、自首辩护成功减刑案件、取保候审案件。代理多起离婚诉讼案件,尤其擅于处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房产纠纷、公司股权等问题。代理多起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化利益,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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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其亲属或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内即可与之见面;同时,辩护律师在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面时,可获知与案件相关的详细信息,提供法律咨询和必要援助等服务;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日起,辩护律师有权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核实有关的各项证据材料。此外,辩护律师在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面期间,其谈话内容将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

由于各个地区的情况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看守所家属会见的规范也会有所不同。但通常来说,需要遵循以下几点: 1.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能会见。 2.在会见时,监管人员可能会在场监督,以确保会见的安全和合法性。 3.在一些特殊案件中,如重大未决案件,会见可能会受到限制。

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看守所家属的探访次数,具体的探访次数通常由各个看守所的管理制度以及案情来决定。在案件的调查、检控、审理阶段,家属的探访可能会受到限制,每月一两次甚至被禁止。但是在案件审结后,如果被羁押者表现良好,探访的频率可能会增加。

一般来说,刑事被告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后,亲属很难去探视。但是,如果案子已经有了判决结果,执行通知书也送到看守所了,那家属就可以按照看守所的规定时间去探望了。

亲属会见在押人员,需要提前申请,这个流程各个地区和案件都不太一样。一般要先把身份和亲属关系证明提交给看守所审核,等审核通过了,看守所会按照日程安排会见。为了维护监管秩序和侦查工作,会面在时间、次数和方式上会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