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8年至2019年度特聘调解员、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成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黄埔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第三届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广州市黄埔“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执业12年。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案件。 经典案例 马某某、梁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二审刑事判决书 招某、周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二审刑事裁定书 被告人王某飞诈骗二审刑事判决书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范萍人事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市泰索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杜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胡某某、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湖北巨力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人民政府、陈燕妹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卢某1、卢某2法定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曾某与陈某某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杜某某与杜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社会职务: 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黄埔“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成员 第三届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8年至2019年度特聘调解员 第一届广州黄埔区新阶层人士联谊会律师行业分会理事 广州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所获荣誉: 2016年至2018年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美业分会法律顾问 广州市中立社专家律师志愿者 “2018年度广州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2014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 2013年度法援优秀奖 社会活动 2018年第一期珠江“劳动法(黄埔站)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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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期间,双方签署的债务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可自愿决定财产的归属,包括分别所有、共有共享或分为两部分各自控制。此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男女双方可自由同意财产的分配,包括各自享有、共同拥有或部分分别归属、部分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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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后,债权人可提起诉讼要求共同承担债务,符合法律规定。在此情境下,夫妻互为共同债务人,需对债权人履行义务,此义务与婚姻解除无直接关联。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已离婚,仍需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双方可在各自享有财产所有权的基础上,协商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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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如果是在婚姻期间举办的婚庆活动,那么由此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婚庆活动发生在离婚后,那么债务应被视为个人债务。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事后追认等表示共同意愿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债务的性质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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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