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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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省份多元的帮助信息犯罪案件一般而言,如果涉及多个省份的帮信罪案件,通常是由案发地所在辖区内的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信息后,立即开展异地追逃工作,以期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同时,基于犯罪分子可能会有跨区域行动的考虑,这就需要案发地与犯罪分子当前所在地的警方进行密切协作,共同开展侦查和调查工作。另外,若有充分证据能够证实犯罪分子当前所在地点,亦可以选择直接向当地警方报案,请求其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

关于帮信犯罪案件在五个省份的合并判决情况以及可能的刑期针对存在多个并行级别相同的人民法院都享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应首先由最先接手该案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如遇特殊情况需将被告移交至主要犯罪行为所发生地点的人民法院审理时,可以酌情处理。若出现拥有管辖权的各个法院均表示不愿承担或纷纷争夺此案件审理权的情形,有管辖权的相关法院应当共同向上级法院呈递报告,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进行指定管辖。

帮信罪的处理较为复杂,需要依法有序进行。通常由接境外电话管控干警或案发地公安进行立案侦查。如果涉及多个部门管辖,最早接手的部门为主。对于模糊或有争议的案件,通过协商确定管辖,协商不成的由上级公安指定。在侦查过程中,各地公安要协作共享信息。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法院根据案情进行公正判决。

帮信罪涉及大规模资金转移,如流水超亿元,罪犯可能面临三至五年有期徒刑及罚款。他们不仅出售个人信息,还伪造信息协助网络诈骗者逃避追查。这些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随着电信诈骗和网络赌博的增多,洗钱网络也愈发复杂,但法律终将揭露真相并予以制裁。涉及金额达百万元的帮信罪通常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处罚。违法所得超万元即视为情节严重。

帮信罪涉及大规模资金转移,如流水超亿元,罪犯可能面临三至五年有期徒刑及罚款。他们不仅出售个人信息,还伪造信息协助网络诈骗者逃避追查。这些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随着电信诈骗和网络赌博的增多,洗钱网络也愈发复杂,但法律终将揭露真相并予以制裁。涉及金额达百万元的帮信罪通常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处罚。违法所得超万元即视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