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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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参与的赌博行为是指组织三人及以上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抽头渔利,或者以赌博为业。判断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赌博的具体情况、参与者的主观意图等。对于组织此类赌博活动的组织者,通常会受到刑事惩罚。

提供赌博场所和便利涉嫌违法,全力支持赌博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刑法》规定,开设赌场将受到严厉惩罚,轻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重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会根据提供便利的程度、参与人数、赌资规模和违法所得等因素进行评估。从犯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法律会根据事实证据全面评估每个案件。

提供赌博便利协助赌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涉嫌开设赌场罪,会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风气。根据《刑法》,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刑期将在五年至十年之间,并处罚金。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主观恶性以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对于恶劣情形,将面临更重的刑罚。

提供赌博机会构成开设赌场罪,依照《刑法》规定会受到刑事处罚。一般来说,犯罪较轻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犯罪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的量刑标准会根据各种情况来确定,比如赌场的规模、参赌人数、赌资数量、违法所得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等等。情节较轻的,刑罚会比较轻;如果是情节严重的,比如大规模组织赌博或者涉及巨额赌资,犯罪人可能会面临更重的刑罚。

提供赌博环境属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者会被行政拘留,情节较重者则会被处以5-15天的拘留以及500-3000元的罚款。若该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那么根据《刑法》,将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若情节极其严重,将会被判处5-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量刑的依据包括赌博的方式、规模、获利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