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时间:2025.05.24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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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同居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依法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因此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
首先,借用合同。实践中,婚姻关系结束,但是一方很有可能没有房屋居住,此时一般都会暂时的借住,那么借住属于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受法律的保护。
其次,
居住权问题。婚姻关系结束后双方还可签订居住权合同。根据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
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再次,
租赁合同。
协议离婚后双方可以签订租赁关系
最后,法律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在签订以上合同的前提下,协议离婚后同居时,双方无
再婚配偶的,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损害善良风俗的,法律应当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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