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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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起诉涉外婚姻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海外婚姻离婚时,财产分配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官会依据财产详情、保护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如女性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裁决。如已书面约定财产分割,将遵照该协议执行。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构成要件:侵犯他人婚姻自由及身体自由权益;实际使用暴力干预他人婚姻选择,如捆绑、殴打等;犯罪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干扰他人婚姻自由。

对于海外定居的华人华侨,若其离婚诉讼被所在国拒绝受理,可向我国法院申请。国内居住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其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双方海外生活但未取得永居权的中国公民,应由原告或被告国内原住所地法院管辖。已离婚且海外永居的公民,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由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