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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成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

时间:2025.05.21 标签: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阅读:997人
律师解析:
具备下列要件构成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
1、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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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当然是严重的。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 更多>>
  • 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应这样处罚: 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属于严重犯罪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更多>>
吴新军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吴新军,男,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中南民族大学2011级法学硕士毕业。执业至今办理过各种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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