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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闯民宅打人公安局怎样处理?

时间:2025.05.1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42人
律师解析:
一、私闯民宅并且打人已经构成刑事罪,是非法侵入住宅罪,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
二、非法入侵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
三、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要求立案派出所民警不受理,可以直接向其上级的公安局投诉,也可以到检察机关投诉,投诉派出所民警不做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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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私闯民宅打人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构成犯罪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处...... 更多>>
  • 1、私闯民宅打人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构成犯罪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处...... 更多>>
  • 行为人私闯民宅打人的,如果不构成犯罪,公安局可以对行为人作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若违法情节较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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