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娄建军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承“客户至上、勤勉尽责”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客户的需求为核心,致力于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擅长就特定法律问题和复杂案件提供专门和深入的法律分析,提供完善的争议解决方案、策略。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各类侵权损害赔偿等。主要业务范围:1、接受委托,进行民事、刑事辩护或代理;2、法律咨询;3、代写法律文书:4、代为诉前调解;5、代为立案;6、代为查询信息。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2号,移动电话及微信号码:18940218841
咨询该律师
发布拘捕令后,是否变更拘押方式,这要看具体情况。通常需要综合考虑案情和嫌犯的社会危害性。如果案情有新的变化,比如证据发生重大改变,或者嫌犯病重难以适应当前的拘留,那么可能会转为取保候审。这样做既可以保证司法公正,又能体现人文关怀。但这不是想变就能变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总之,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逮捕通知书送达后,会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提起公诉后案件才进入人民法院审理。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

被逮捕并不意味着必然受到刑法判决。若检察院未能收集到充分证据,嫌疑人将被无罪释放。对于有罪的嫌疑人,判决徒刑需依据确凿证据。逮捕是法律中限制人身自由、实施拘押的强制性手段。

逮捕通知书意味着被拘留者已涉嫌犯罪并有明确证据支持,将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可能面临徒刑等严厉惩罚。对违反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情节严重时也可依法逮捕,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在逮捕令正式下达之后,依然存在取得保释候审的可能性。当宣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已被逮捕的时候,人民检察院仍旧有责任对于他们是否需要继续被关押进行严格判断与审核。如果经过细致的审查,发现不再具有继续羁押必要的话,检察院应按照程序提出释放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