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君回律师事务所
吉林君回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4月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建所以来,君回律师始终秉承“公平正义、法律至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律所价值观,稳扎稳打、协作前行,凭借着优质服务、良好信誉、科学管理,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具备涵盖广泛业务领域、突出业务团体、辉煌司法业绩的强势法律服务机构,服务社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逐步在业内占据了重要地位,是律师事务所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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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主要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又犯新罪的并罚。所以出现所说的这三种情况,就会数罪并罚,正文部分有对这三种情况的详细讲解。

有以下情况适用于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出现这三种情况,就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一般来说,不适用于数罪并罚的情况就是按犯罪构成理论缺乏构成数罪要件和构成要件不完备的情形,其次是属于同种类型的犯罪,也是不适用于数罪并罚的情况。一般来说,数罪并罚是要当事人触犯了多项《刑法》内容才能够使用。

被判处了不低于两种治安管理处罚的会根据数过并罚原则合并后执行处罚,也即在他人举报,或者是公安机关发现,任何人实施了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之后,不能急于做出处罚,需要审理确定具体犯了几条罪之后才合并处罚。

数罪并罚的适用是一人犯有数罪的情况,判刑之前有数罪的,会分别量刑并判决;二是宣告以后发现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会重新判决,对刑期进行先并后减;三是在宣告后刑法执行完以前又犯新罪的再对新罪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