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
胡再再,男,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当年进入事务所工作,该律师主要为公司企业提供常年法务,先后参与经办了台州兴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追偿权纠纷案件一百余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承兑汇票纠纷等案件一百余起;同时还协助参与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此外,还参与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广告合同纠纷等案件当事人接待和签约、法律文书起草和制作、数据材料汇总和分析、法律检索和判例研习等工作。
立即咨询
故意毁坏财物罪侵害公私财产所有权,表现为通过恶意或失控行为导致财产损失,规模须达到一定程度并产生影响。犯罪主体通常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根据情节轻重,可能处以三年以下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亦在考量范围内。涉及金额大或情节恶劣时,处罚加重。

故意损毁财物罪,犯罪对象限于公私财物,行为需具备恶意、大量破坏或恶劣情节。主体需年满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处罚根据情节轻重,轻微者三年以下刑罚(含拘役和罚款),严重者(如涉及高额财物)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公共或私人财产所有权,涉及故意破坏行为,需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犯罪主体限于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量刑依据财产损失及严重情节,轻者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严重者可判3-7年有期徒刑。

故意损毁财产罪的构成包括:1.客体为公有或私有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表现为违反经济法规,非法破坏公私财物完整性,如数量巨大;3.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为故意,意图通过非法手段损毁他人财物,谋取私利。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条件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