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
胡再再,男,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当年进入事务所工作,该律师主要为公司企业提供常年法务,先后参与经办了台州兴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追偿权纠纷案件一百余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承兑汇票纠纷等案件一百余起;同时还协助参与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此外,还参与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广告合同纠纷等案件当事人接待和签约、法律文书起草和制作、数据材料汇总和分析、法律检索和判例研习等工作。
立即咨询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破坏交通工具罪成立的条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破坏交通工具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关于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下文中将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1、破坏交通工具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关于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是哪些条件,下文中将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1、破坏交通工具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关于破坏交通工具罪构成条件是什么,下文中将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我国法律条文中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