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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破坏家具犯罪吗

杨* 浙江-嘉兴 房屋租赁咨询 2025.10.31 15:47:21 478人阅读

租客破坏家具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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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客破坏家具是否犯罪取决于具体情况。若故意破坏且被破坏家具价值达一定标准,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像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等情形。若未达犯罪标准,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2.对于构成犯罪的情况,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租客刑事责任。对于民事侵权行为,房东可依据租赁合同和证据要求租客赔偿经济损失。
3.建议房东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先与租客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31 21:5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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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租客破坏家具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故意以及被破坏家具价值等情况。当故意破坏且符合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等标准时,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2)若未达犯罪标准,租客破坏家具属于民事侵权。房东可凭借租赁合同和相关证据,向租客主张赔偿因家具损坏产生的经济损失。
(3)面对这类问题,房东要及时固定证据,比如拍照、录像,先与租客协商赔偿。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提醒:
房东发现家具被破坏要及时保留证据,协商赔偿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同情况对应法律处理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31 21:26: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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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租客是否犯罪:看租客是否故意破坏家具,以及被破坏家具价值是否达到标准。若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或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等,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二)未达犯罪标准的处理:属于民事侵权,房东可依据租赁合同和证据,要求租客赔偿家具损坏的经济损失。
(三)房东处理办法:及时固定证据,像拍照、录像等;先和租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则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5-10-31 19:5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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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客破坏家具是否犯罪看情况。若故意破坏且价值达标,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像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等情形。
2.未达犯罪标准,属民事侵权。房东可凭合同和证据,要求租客赔偿经济损失。
3.处理时,房东要及时固定证据,先和租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走民事诉讼。

2025-10-31 17:5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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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租客破坏家具是否犯罪取决于具体情况,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未达标准则属民事侵权,房东可要求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租客故意破坏家具且被破坏家具价值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或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等,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若未达到这些犯罪标准,该行为属于民事侵权,房东能依据租赁合同和相关证据,要求租客赔偿因家具损坏带来的经济损失。在遇到租客破坏家具的情况时,房东要及时固定证据,像拍照、录像等,先与租客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果大家在遇到类似租客破坏财物的问题时,对处理方式和法律适用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31 16:1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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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租客损坏了房东家具,应按怎样标准赔偿?

    律师解析 损坏租房家具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家具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出租人对自己所提供的家具应尽安全保障的义务以及保持家具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但由于承租人自己操作不当等自身过错原因导致家具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承租人的义务有: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承租人的权利包括: (一)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也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五)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七)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八)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九)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产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十一)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025.05.07 147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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