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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死亡后赔偿金包含的项目有什么

时间:2026.01.05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93人
律师解析:
死亡赔偿金
依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乡人均收入算,二十年为限。
六十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计。
丧葬费
按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六个月总额算。
扶养人生活费:
依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当地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近亲属因精神受损可索赔。
还可能含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住宿、误工等合理费用。

案情回顾:

小许在一场意外事故中不幸身亡,其家属就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产生争议。家属们对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分配比例存在分歧,不知该如何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这笔赔偿金

案情分析:

1、死亡赔偿金应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依年龄情况按相应年限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相关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由受害人近亲属请求赔偿,还可能包含办理丧葬事宜的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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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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