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常见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要提出第3轮撤销之诉的话,首先是需要符合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起诉的条件,其次就是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还有就是证据材料。

主要还是针对一些民事诉讼案件中的虚假诉讼问题。因为在一个民事诉讼案件中,他的当事人就是原告和被告双方,但是在这样一个诉讼案件中,它牵涉到的往往不止有原被告双方,还牵涉到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但是这个第三方他又没有参与到这个民事诉讼当中,所以就会出现第三人撤销之诉来维权。

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问题是合理的。因为案件中的第三人没有直接参与庭审,但是最终的结果对于第三人的权益是有着直接的关系的,为了弥补可能对第三人造成审判不公的情况,我国设置了第三人撤销之诉。

可能存在着立案的原因不太规范,或者是对案件的具体审查标准不太统一,或者当这个案件他最终已经确定要立案之后,审查的主体却是模糊的,这些情况都是导致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存在的一些原因,因为我国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这一块还需要大力完善,所以他难免会存在着一些小问题。

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审查标准存在的问题是包括:立案案由不规范、审查标准不统一、审查主体不确定等。债权人只能于担保物的价值不足清偿的债权数额限度内行使撤销权,如果是担保物的价值足以担保债权的受偿,债务人的行为对于债权是没有危害的,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