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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死人后,赔偿事宜该怎么做

时间:2026.01.01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886人
律师解析:
要先明确事故责任的具体比例,如果驾驶电动车的一方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可能会被追究交通肇事刑事责任
其次,丧葬费金额按照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额来计算。
然后,死亡赔偿金依据受理法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
若死者年龄超过六十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接着,被扶养人的生活费,需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参照受理法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确定。
最后,要及时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可能有助于从轻量刑
同时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妥善处理后续事务,避免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电动车通过路口时未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与正常通行的小李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小李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小朱所驾驶的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范畴,以及此次事故的责任划分。

案情分析:

1.需先明确事故责任划分。若经相关部门认定小朱负主要或全部责任,且其驾驶的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则小朱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
2.赔偿事宜应包括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相关标准计算。
3.建议小朱及时与小李家属沟通协商赔偿,积极赔偿可能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责任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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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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