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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累计金额起点计算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5.12.3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05人
律师解析:
1.敲诈勒索罪累计金额起点计算,会把多次未处理的敲诈金额相加。
二年内敲诈三次以上,就算多次敲诈。
2.每次敲诈金额没到较大标准,但累加后达到,也要担责。
3.数额较大起点各地不同,省级司法机关结合当地情况定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批准。
像有的地方起点三千元,有的五千元。
4.累计金额达当地标准,就构成犯罪,按量刑标准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两年内多次对小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每次敲诈勒索的金额都未达到当地数额较大标准,但小朱累计敲诈勒索的次数达到了三次以上,且将未处理的多次敲诈勒索金额累加后,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起点。小胡发现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遂向警方报案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属于多次敲诈勒索。小朱在两年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符合多次敲诈勒索的条件。
2、虽然小朱每次敲诈勒索行为均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按照法律规定,应将多次敲诈勒索未处理的金额累加。小朱累加后的金额达到了当地数额较大起点,所以小朱构成敲诈勒索罪,应按照相应量刑标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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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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