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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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时说的民事纠纷,在法院那里基本上都归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管。要是被告是个人,并且他的家跟常住的地方不在同一个地方,那就得找他常住的那个地方的法院来处理了。如果被告是公司或者其他机构的话,那就还是得找被告的注册地址所在的法院来处理。所以如果你遇到借钱不还这种事,被告是个人,而且你想在被告的老家或者他常住的地方告他,这都是合法的。

要是被告收到了法院的开庭传票,但却毫无理由地不来参加庭审,或者没得到法庭批准就擅自走了,那么这时法律就允许法官直接做出审判结果。所以,如果有个欠债不还的被告被人告上了法庭,他就是不肯出面,只要法官确定这个被告没有合理的理由或者未经允许就离开了法庭,那法官就可以直接做出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就算被告不出现在法庭上,法官还是能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和案情,按照法律规定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原则上应由被告居住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负责。故而若遇需起诉欠钱未还的自然人作为被诉对象的情形时,应依法前往其实际居住之地的所在法院进行立案起诉。但倘若被告的居所与其惯常居住地不符,则可选择至该被告习惯性居住的所属地方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申报。而对于法人或其他类别的社会组织作为被告的情况,同样应前往被告所设地点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申请。

首先得了解一件事儿,就是打官司的话,其实主要咱们想找哪家法院告的话,就得去哪个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才行。所以说,假如你被人借了钱没还,而这个欠债的人也是个普通老百姓的话,那你得赶紧去他所在地方的人民法院去告他;但是如果这个欠债的人是个公司或者其他组织的话,那你还是得去他所在地方的人民法院去告他。

倘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行事,人民法院往往会采取诸如限制其出国旅行资格、将失约行为记入个人征信体系、通过公共媒介公开披露其不能履行义务等各种手段进行约束。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手法并非等价于刑事惩罚,相应的被告并不会因为这一问题而陷入锒铛入狱之困境。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被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中的相关条例且情节严重,否则仅凭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并不会轻易引发其背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