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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终结后,还需要移送法院吗

时间:2025.12.29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879人
律师解析:
破产程序结束后,一般不用再跟法院打交道。
程序终结,案子就处理完了。
正常情况下,管理人在终结之日起十天内,拿着法院终结裁定,去给破产人原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但有特殊情况。
要是结束后发现有可分配财产且符合追加条件,就得向法院申请追加分配。
要是有未完结的诉讼等,涉及后续法律处理,可能要和法院继续沟通相关事。
这不是“移送法院”,是按程序处理后续法律事务。

案情回顾:

小许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按规定在十日内持法院终结裁定去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但之后发现公司还有可供分配财产且符合追加分配条件,同时还有未完结的诉讼。小许公司不知该如何处理,是继续自行处理,还是要与法院沟通,这成为了争议点。

案情分析:

1、破产程序终结后,一般按规定管理人持裁定办理注销登记即可。
2、若发现有可供分配财产且符合追加分配条件,需向法院申请追加分配。
3、存在未完结诉讼等情况,要按法律程序与法院继续沟通处理后续法律事务,而非移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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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律师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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