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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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进行准确的判定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应当由被告方所在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和裁判;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亦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若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则关于该笔债务的争议,应当由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人民法院来负责处理。

首先需要先对诉讼主体进行核实再按规定告知相关的权利;再者就可以进入到法庭调查的阶段,确定无异议之后就会直接到法庭辩论的阶段;等辩论之后法院会要求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就会做出最后的判决。

一般是7天之内,不过,原告收到的不一定是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才能立案,例如原告和借款合同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借款合同纠纷的事实和理由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原告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

对涉嫌行贿的借贷纠纷法院在审理的过程当中发现有行贿行为的必须要先中止审理,因为已经发现其中有一方涉嫌构成行贿,所以,必须要先交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等对行贿案件的刑事程序终结以后,人民法院再恢复民事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