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立即咨询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的标准主要有:没经著作权人允许,私自复制、销售他人的文字、音乐、影视作品;未取得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允许,复制、销售其制品;以及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等。这些行为都是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会侵犯原作者的合法权益。

当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首先要明确行为人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就私自复制、传播、表演、放映或者广播了他人的作品。其次,这个行为必须是侵犯了著作权的专有权利。最后,要确保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况,这样才能确定侵权成立。

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违法性,比如未经授权就复制发行作品。二是要有损害事实,对著作权人的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三是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四是主观上要可归责,包括故意和过失。

侵犯著作权罪包括四个要素:1.侵权行为:未经授权复制、发行、展示、播放、汇编或网络传播作品等。2.主观过错:故意或过失都可以构成。3.经济损失:需要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4.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要有直接的联系。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为:需要证实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或网络传播作品等具体侵权事实;确认侵权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且须有确凿证据指向犯罪嫌疑人实施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