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打架
致伤鉴定时效有别。
以原发性损伤鉴定的,伤后就能做;
以损伤并发症鉴定的,伤情稳定后开展。
2.容貌、器官或肢体功能损害,90日后鉴定。
特殊情况可依原发性损伤及并发症出意见,要说明后遗症,必要时复检补充鉴定。
3.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24小时内开委托书,告知去指定机构鉴定。
及时按要求鉴定,利于认
定损伤和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因琐事发生打架,小朱受伤。公安机关受理该伤害案件后,在24小时内开具了
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小朱到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小朱认为自己伤得不重,想过段时间再去。小李则认为应马上鉴定,双方就鉴定时间产生争议。小朱的伤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但他却想等90日后再鉴定。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符合程序要求,小朱应按要求及时去指定机构鉴定。
2、由于小朱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伤后即可进行鉴定,其想90日后鉴定不符合规定。若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才需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对于容貌损害或器官、肢体功能损害,才在损伤90日后鉴定。及时按要求鉴定有利于准确认定损伤情况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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