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可向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了解侦查进展,公安机关有义务告知。
2.若觉得公安机关侦查不作为或拖延,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
申诉,检察院有监督侦查活动合法性的职责。
3.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督促下级加快侦查进度。
4.配合公安机关,积极提供相关
证据,助力案件侦查。
案情回顾:小朱遭遇诈骗,被骗一百余万元。公安机关
立案后五个月仍未给出结果。小朱认为案件侦查进度过慢,怀疑公安机关存在不作为或拖延的情况,希望能加快案件侦查,追回损失。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
被害人,有权向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询问案件侦查进展,公安机关应依法告知相关信息,保障小朱的知情权。
2、若小朱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或拖延情形,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负有监督公安机关
刑事侦查活动合法性的职责,会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3、小朱也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案件情况,请求督促下级公安机关加快侦查进度。同时,小朱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推动案件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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