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公安并非必然在30天内主动
办理取保候审,关键在于案件是否符合法定取保条件。
法律解析:
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
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多种。
比如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
可能判
有期徒刑以上但无社会危险性;
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且无社会危险;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0天,在此期间公安有权依职权主动决定取保。
要是侦查中发现嫌疑人
符合条件,像
证据不足可能不
批捕、无社会危险性等,公安可主动办理。
但要是案情严重,比如可能判重罪且有社会危险,就不会
主动取保。
所以
家属或辩护律师结合案情主动申请取保,能更好推动程序进展。
总之,公安主动取保要满足法定条件,不存在30天内必须主动办理的强制规定。
如果您对取保候审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因涉嫌某案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家属认为公安机关应在30天内主动办理取保候审。但公安机关表示,是否主动办理取保候审并非必然在30天内进行,而是取决于案件是否符合法定取保条件。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取保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多种情况。
2、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0天,此期间公安有权依职权主动决定取保。若侦查中发现嫌疑人符合条件,可主动办理;若案情严重则不会主动取保。
3、建议家属或辩护律师结合案情主动申请取保,更能有效推动程序进展。公安主动取保需满足法定条件,无“30天内必须主动办理”的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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