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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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职权侵占罪的诉讼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士希望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一般需满足以下几点要求:首先,其所涉嫌的罪名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其次,如果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以防止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到,仍未结案,也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它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非法地占有本应归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产,且这部分财产金额必须达到法定数额标准的行为。针对那些没有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的从犯,在确定他们的定罪量刑时,我们必须充分考虑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发挥的功能以及对最终犯罪结果产生的影响程度。

职务侵占罪按照我国《刑法》的分类标准被归类至"侵犯财产罪"的范畴之中。此类犯罪的主要特征是涉及对公有及私有财产的违法占有、滥用以及毁坏等行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职务侵占罪所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即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机构内的员工在行使其职务过程中,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务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情况。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累犯金额计算问题,需要充分考虑犯罪行为涉及到的实际金额以及之前是否曾有过类似犯罪记录这两方面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将被依法予以从重惩处,然而,具体适用的刑事处罚期限则需根据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包括被侵占的财物数量、行为严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悔罪表现等等。

职务侵占罪有可能演变为共同犯罪现象。如果两位及以上人员串谋并协同采取行动,利用自身职务相对方便条件进行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务的非法占有,此时便可视为共同犯罪行径。各个共同犯罪人需根据他们在该犯罪过程中所发挥出的具体作用,从而分别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