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商家卖假电子产品,适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欺诈赔偿规则。
消费者能要求
退款和
惩罚性赔偿。
2.
赔偿标准是商品价款三倍,若增加赔偿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赔。
如花100元买假货,赔500元;
花2000元,赔6000元。
3.消费者可先和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
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商家处花费100元购买了一款电子产品,使用不久后发现该产品为假货。小朱要求商家退款并给予赔偿,商家只同意退款,拒绝进行额外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商家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赔偿,而商家则认为无需额外赔偿。
案情分析: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售卖假的电子产品属于
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款并主张惩罚性赔偿。小朱购
买到假货,有权要求商家退款并获得赔偿。
2、小朱花费100元购买该电子产品,按照商品价款
三倍赔偿为300元,不足500元,所以商家应按500元进行赔偿。小朱可先与商家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
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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