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小孩打架未造成
人身伤害时,
赔偿与否要看有无
财产损失,有则
监护人赔,尽到
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优先协商。
法律解析:
根据《
民法典》第1188条,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人损害的,监护人要承担
侵权责任,这里的损害含人身和
财产损害。
所以小孩打架没伤人但导致对方财产损失,像衣物损毁等,监护人就得赔偿相应财产损失。
要是既没造成人身伤害也没财产损失,比如只是轻微推搡没后果,那就无需赔偿。
而且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以实际严重损害为前提,这种情况下也难以得到支持。
另外,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能减轻侵权责任,不过得举证证明自己履行了合理监护义务,像及时制止、日常教育等。
遇到这类情况,建议先协商确
定损失情况,防止
纠纷扩大。
如果您对小孩打架未造成人身伤害时的赔偿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胡和小许是两名小学生,在课间玩耍时发生推搡。小胡将小许的衣服扯破,除此之外,双方均未出现人身伤害。小许家长要求小胡家长赔偿衣服损失,小胡家长认为只是轻微推搡,不应该赔偿。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小胡和小许作为小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胡扯破小许衣服,造成了财产损害,小胡家长需承担
赔偿责任。
2、若小胡家长能举证证明已尽到监护职责,如及时制止孩子冲突、日常教育孩子注意行为规范等,则可减轻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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