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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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比如,行为人将他人委托保管的贵重物品据为己有,且在所有人索要时拒绝归还。

北京地区职务侵占罪的法律界定及其立案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罪而言,其立案的法定标准系人民币六万元整。在实践中,若公司、股份制等各类经济实体以及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公职人员,以职业便利作为手段,擅自非法占有并据为己有本单位的财产,且累计非法所得金额达到六万元及以上标准时,便应当依据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侦查与追诉。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包含哪些条款关于侵占罪的具体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将原本由自己保管的财物、已经被遗忘的物品或是被掩埋的物品擅自占有,且金额超过一定数量,并且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第二,侵占罪的侵占金额在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时,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而当侵占金额达到或超过20万元时,则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在深圳市,侵占罪的定罪起点为人民币两万元整。即,若个人或集体侵占他人财产价值超过该金额,则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就职务侵占或单位人员受贿犯罪而言,第一类别地区规定,2万元至40万元之间的财产为"数额较大",而40万元及以上则属于"数额巨大"范畴;第二类别地区则将1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财产视为"数额较大",而30万元及以上则属于"数额巨大"范围。

侵占罪立案标准涉及多方面。首先,行为人需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其次,他们得将非自己所有的财物,通过非法手段据为己有。最后,这行为得达到一定数额,即超万元。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根据现行司法解释,一般是指一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