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转账记录超半年也可作
证据,它属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类型。
2.证据有效性看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而非形成时间。
只要能反映案件事实、内容真实且获取合法,无论多久都能用。
3.时间久了可能出现数据丢失等问题,影响证据完整性。
4.仅转账记录证明力不足,要结合聊天记录、
借条等形成证据链,增强证明力。
案情回顾:小朱称小李曾向其借款5000元,小李却否认借款事实。小朱拿出半年前给小李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小李则质疑该转账记录已过半年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小朱坚称此记录能证明借款关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是法定
证据种类之一。证据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并非形成时间。小朱的转账记录若能反映与案件相关的借款事实,内容真实且获取方式合法,即便超过半年也可作为证据。
2、不过,随着时间推移,可能存在数据丢失、存储设备损坏等情况影响证据完整性。而且仅有转账记录证明力可能不足,小朱需结合聊天记录、借条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更好地支持自己的借款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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